电子烟认证--电子烟认证周期--立讯检测机构
电子烟生产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分为三类:电子烟产品(工厂和品牌)、雾物(烟油)和电子烟用尼古丁(尼古丁)。
工厂和品牌申请了电子烟产品类生产许可证,烟油类企业申请了雾物流生产许可证,尼古丁类企业申请了电子烟用尼古丁生产许可证。
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从事电子烟产品、雾化、电子烟用尼古丁等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许可证范围分为生产企业许可证(电子烟产品类)、生产企业许可证(雾化物流)、生产企业许可证(电子烟用尼古丁类)三类。
(一)生产企业许可证(电子烟产品)。
1.烟草生产(国内销售/出口);烟雾弹替代加工;拥有香烟品牌(国内销售/出口)。
电子烟生产(国内销售/出口);电子烟烟雾替代加工;拥有电子烟品牌(国内销售/出口)。
3.生产烟煤和香烟组合销售的产品(内部销售/出口);烟煤和香烟组合销售的产品代替了加工。持有烟煤和香烟组合销售的产品品牌(国内销售/出口)。
(二)生产企业许可证(雾化物质)。
雾生产(国内销售/出口)。
(3)生产企业许可证(电子烟用尼古丁类)。
电子香烟是用尼古丁生产的(国内销售/出口)。
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加热烟草烟草烟草生产、加工、品牌持有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获得生产企业许可。许可范围具体如下:加热香烟烟草生产(内部销售非零售*/出口);加热香烟烟雾工具代替加工;拥有加热香烟香烟品牌(国内销售非零售*/出口)。“国内销售非零售*”仅指中国国内生产企业之间的产品销售行为,相关产品不能在零售市场销售。咨询热线18165794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