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汽车消费,商务部:彻底取消限制二手车搬迁的政策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关于在商业领域促进汽车消费的指导方针和一些地方经验和做法的通知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业部门:
汽车是消费市场的"中坚力量"。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促进汽车从采购管理向使用管理的转变,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为了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利用现有的汽车消费政策,发展汽车流通,促进汽车消费,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商务部梳理了当前企业促进汽车消费的主要任务和一些良好的地方经验和做法。它形成了企业促进汽车消费的指导方针,形成了地方一级促进汽车消费的经验和实践。
各地要因地制宜,进一步巩固汽车消费市场的复苏势头,及时总结经验和有效做法,报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宣传推广。
商务部办公厅
2021年2月9日
附件:促进汽车消费的本地经验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汽车消费市场的影响,各地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全国汽车消费市场的加速复苏,整理和汇编了一些地方促进汽车消费的经验和做法,可供借鉴。
一、优化限制购车政策
(1)2020年6月,北京发布了"一次增发新能源小巴指数分配计划",并在年内一次增发了2万辆新能源小巴,全部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家庭。
(2)天津市于2020年颁布了"促进天津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2020年,新增了35000辆小型客车个人递增指标,全部以摇动标志的形式分配。放宽参加个人指数招标的条件,取消持有天津居留证的京、冀户籍人员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对持有天津居留证的非京、津、冀户籍人员,社会保障连续支付期限由24个月调整为12个月。
(3)上海于2020年4月颁布了"促进本市汽车消费的措施",到2020年新增非商业客车4万辆;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配套政策,实施"无限制交通限制和无限制购买"新能源汽车;支持以库存燃料车辆替代新能源车辆,以及可继续保留燃料车辆更换新能源车辆许可证的消费者。
(4)海南省于2020年5月发布了"促进海南省汽车消费暂行办法",调整了6万项逾期目标的使用;9月颁布了"七项促进海南省消费的措施",优化了小客车指标的配置,提高了普通小客车的摇摆指数,放宽了对已经在海南省有条件购房和购车企业购车的限制。
(5)2020年3月,浙江省杭州市发布"关于在2020年一次性增加小巴指标的通知",一次增加2万辆,按个人阶梯摆动和县(市)个人指标的比例按3:1的比例配置。
(6)广东省广州市于2020年3月发布政策,要求在2019年加快实施100000辆新中小客车的明确目标配额。到2020年4月,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促进汽车生产和消费,优化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政策,每月分配不少于1万元的招投标目标;取消对非当地居民医疗保险审批的要求;放宽投资企业申请递增目标的条件;将工商投资要求从5000万元工业投资或3亿元商业投资降至3000万元和1亿元。
(七)广东省深圳市于2020年6月发布政策,放宽个别新能源汽车增量指数的申请条件。持有有效深圳居留证的非深圳注册人员和按照规定申请临时登记的人员,可以直接申请新能源汽车增量指数,并暂停对非深圳注册人员支付基本医疗保险或累计居住时间的限制。将混合动力汽车纳入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