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决定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降低证书、优化服务的决定和安排,深化"发放管理和服装"改革,简化留学生回国手续,方便广大归国学生的工作和生活,教育部决定取消"留学人员回国证书",公告如下:
一、从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人员证书。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不再接受开设驻外使领馆的申请。如果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出申请,驻外使领馆应按照留学生的意愿提供相应的服务。使馆和领事馆在2020年11月1日之前接受并开放的,留学人员证书仍然有效。
二、留学生归国证书被吊销后,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通过留学生提供的外国学院、科研机构的招生材料、外国高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者毕业证书、外国院校或者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习发展证书或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自愿颁发的外国学位证书等,对留学生进行身份查验和体验。出国留学期间可以根据护照、签证、出入境信息、回程证件等确定。
教育部
2020年9月17日